一、土葬
哈爾濱殯葬帶你了解古老、普遍的方式之一。在我國,已知很早的土葬是舊石器時代的北京山頂洞人。新石器時代的墓葬已有大量發現。當時人們實行土葬主要是為了防止死者被野獸吃掉,同時也是為了使死者的得到永恒的安息和葬地。初期的土葬不用棺材,只是將死者用樹皮等物稍加包裹,埋入地下,不起墳墓。以后為了便于辨認和,紀念,逐步起墳修墓。土葬方式一般通行仰身直肢式,手放在兩胯旁,不像西方人那樣兩手交叉于胸前。仰身代表睡眠的姿勢,表示死者得到了安息。云南拉祜族人認為,如果把死者仰身葬就會使更多的人死亡,所有讓死者俯首側身而臥,兩手交叉胸前。
初期的墳墓沒有墓碑,立碑的目的只是為了便于識別墳墓,在墓碑上題刻文字,始于漢代。墓志碑銘記載死者的姓名、籍貫、家世、生平事跡,宣揚死者的功德,或文章著作、逝世時間、葬地,最后是銘文。石碑可以留存千百年之久,既可以使死者流芳千古,同時也能起到勸化世人的功用。
二、火葬
火葬也是古老而普遍的喪葬方式之一。在我國已有大約4000——5000年的歷史,在甘肅臨洮出土的陶器中發現有骨灰,說明火葬在原始社會已經開始了。有文字記載的火葬最早見之于先秦時期的文獻,《墨子》、《列子》、《荀子》中都有記述。如《荀子》“大略篇”說:氐羌的俘虜,不擔憂其被捆綁系累,而擔憂死后不被焚燒。當時,火葬是西北地區游牧民族的習俗。佛教從東漢時期傳入我國,僧人和信徒都實行火葬,逐漸影響到全國。唐、五代、宋、元時期,民間火葬比較普遍,尤其風行于江南各省。
三、天葬
這是西藏及臨近地區十分盛行的一種葬法。大約始于十世紀,藏人死后,一般用牛馱到天葬場,將尸體仰面平放,由喇嘛念經超度,燃燒樹枝使靈魂隨輕煙升天,同時引來蒼鷹和烏鴉,喇嘛用刀在死者身上劃開皮肉,然后由天葬師將尸體分解,以尸肉飼喂蒼鷹和烏鴉,待蒼鷹和烏鴉吃完尸肉,又將死者的骨架和顱骨打碎,拌上血水糌耙,讓蒼鷹和烏鴉把尸首吃得一點不剩,證明死者已經生到西方極樂世界了。如果不曾吃完,則說明死者罪孽深重,將墮入地獄。天葬時喇嘛不停地念經,家人跪在一旁,向天禱告,祈求亡人靈魂升天。甘肅地區的天葬,略有不同,死者的尸體放在一塊大石頭上,由親人把尸體的衣服脫去,喇嘛念經后即離去,過幾天再來看,如果尸體已經被蒼鷹和烏鴉吃光,就證明死者已經升天,然后就地堆石壘墳。
四、水葬
靠近江河湖海的地區還流行一種水葬法。四川大渡河沿岸的漢人對患麻風病而死的人,實行水葬。藏族對患傳染病而死的人,用牛將尸體馱至江邊,先由喇嘛念經敲鼓,超度亡靈。然后把尸體投入江中水葬。云南地區的少數民族也有實行水葬的。水葬有全尸與分尸之別,有的把尸體捆成一團,裝入木盆等物中拋入大江,有的把尸體碎裂,扔到江里。
五、風葬
藏族、東北、內蒙古等地流行的一種風葬法。藏人的葬法是將尸體焚化,再有親人帶到高山頂上順風揚撒。藏人認為,骨灰被風刮到哪里,哪里就是他的轉世之地。鄂倫春人和鄂溫克人的葬法是將尸體裝入柞木鉆成的棺材或用獸皮裹尸,放在野外并架在樹上任其風干,然后再撿骨埋葬。
六、崖葬
古代西南少數民族地區流行的一種古老的葬法,包括懸棺葬和崖洞葬。人們將棺材放在鑿出的山崖平臺上;或在峭壁上鑿孔再打入木楔,木楔上放置棺材;或將棺材放入天然巖洞之中,巖壁上雕刻各種圖案,銘文等等。我國目前已發現有殷商、戰國、兩漢、南北朝、唐、宋、元時期的懸棺。以四川地區為多,蜀地人以為死人的靈魂升天可為仙,入地則成鬼,故以崖葬為高尚。北方人和漢人有少數地區使用崖葬。比如,漢代中山靖王與山東曲阜魯王的墓葬方式就是崖葬,眾多的崖穴是由人工開鑿而成,規模宏大,儼然地下宮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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